1.為確保您順利登機,建議您在航班起飛前2小時到達航站樓,航班起飛前40分鐘將停止辦理乘機手續(部分航空公司對該時間可能另有規定,敬請留意機票說明);
3. 托運行李內嚴禁夾帶打火機,火柴,充電寶,鋰電池等易燃易爆物品。充電寶鋰電池(20000毫安以內)可隨身攜帶。
4. 孕婦屬于特殊旅客,乘機前請致電所乘航司咨詢相關事宜。